摘要:本文筆者通過對國土資源管理體制的歷史、現狀進行分析和歸納,試圖找出其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并結合自己多年的國土資源管理經驗提出了一些意見,希望能夠為業界相關工作人員提供一定的借鑒和參考。 關鍵詞:我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歷史;現狀;發展趨勢 中圖分類號:F30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2-000-01 一、歷史回顧 國土資源管理體制是附屬于國家行政管理的一類體制,指一個國家的國土資源管理機構所設定的管理結構體系,其管轄的自然資源主要包括土、木、水、礦等資源。而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的發展,國土資源管理機制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而且到目前為止其已經經歷分散管理和集中管理兩個階段。 1.各項資源管理獨立,政府職能難以發揮 在八十年代以前,我國國土資源中的各類自然資源管理基本都是進行分散管理的,也即將自然資源分割成幾塊進行管理。因而各類自然資源管理部門都是在不同的時期建立的,其中土地管理局是由建國時期的土地改革開始發展形成的,主要的職能是土地資源的管理。但是這個時期土地管理局并不是管理所有的土地,其職能范圍只涉及農村土地的管理,而城市用地則由其他部門分別管理[1]。 直到1982年,我國政府機構才真正成立了礦產資源專業管理部門,即地質礦產部門。與此同時,還開設了許多其他的職能部門,比如說有色金屬部門、礦產資源部門等,主要用來生產和經營礦物資源。但是,在這個時期建立的礦物資源部,并沒有從事管理礦物資源行業,而主要負責開展地質勘探等工作。 2.各類資源管理逐漸得到加強,依法管理資源體制開始形成 土地資源管理工作主要是繼1986年國家土地管理局的建立才漸漸步入正軌,其剛建立時是由國務院直接領導,統一管理全國的土地,并且下級又分別開設土地管理機構,用來分別管理地方土地。因此土地資源管理便形成了由地方到上級層層管理的體系結構。 礦產資源部也是由國務院直接領導的國家機構,而其到1988 年才開始逐漸的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礦產資源管理體系——其職能不僅僅限于地質勘探和監測,也可以管理、保護、監督礦物資源。但是在這個時期,海洋資源管理工作卻沒有太大的改變和進展,相關部門只是強化了其綜合管理職能,真正地作用依然被限制了。 二、現狀分析 1.管理體系相互交錯,過于復雜 其一,省級國土資源管理主要分為地礦局和土地局,分別用來管理礦物資源和土地資源,但是它們都是由國土資源部進行領導的;其二,各省級國土管理機構及職能之間存在很大的差別,比如說,海南省環境資源廳相當于一個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其管理范圍較廣,包括管理環境、海洋、土地和礦物資源;其三,在行政級別上,不同的行政機構又有不同的級別,其中國家測繪局所管理的省級土地屬于正局級,但是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管理的省級機構大多屬于副局級[2]。 2.模塊化分工管理體制限制了我國資源管理的發展 現階段,我國中央政府已經開始逐漸重視國土資源的管理工作,相關部門也正在逐漸將土地、礦產和海洋資源的管理方向由傳統的分散轉換至集中管理的模式。但是我國國土資源管理職能仍然不夠完善,簡單的說就是下級的管理人員必須服從上級管理機構,當上級各管理機構出現利益沖突時,不得不迫使下級管理機構服從,另外,礦物資源管理部門至今一直未被納入國家資源管理部門,這便使各個管理機構出現較多的領導,最終導致管理權限的分散。 三、發展趨勢 1.優化國土資源管理體制,統一管理 國家土地資源是人類生產和發展的基本物質基礎,隨著國家領土意識的增強,國土資源與人類的關系也越來密切。同時,隨著世界經濟的不斷發展,各個國家都開始逐漸完善國土資源體制,將國土資源的管理模式逐漸從分散式管理向集中式管理發展,因此我國必須加強國土資源管理體制的發展。 目前,隨著國土資源管理體制的發展,國土資源管理也越來越集中。一些資源大國如俄羅斯、加拿大、美國、澳大利亞等國家,都相繼對本國的國土資源管理體制進行了大幅度的改革。美國內政部很早就是一個負責美國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森林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開發利用和環境保護與建設的一個重要的綜合行政部門。俄羅斯自然資源管理體制經過幾年的改革,使得國土資源管理集中度越來越高,其對于事務的管理也越來越方便,由此,針對這些經驗,我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的改革也是勢在必行的。 2.進行資源管理改革,促進發展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有組織、有步驟地做好體制改革的各項工作。強化自上而下的執法監督。具體措施如下: 第一,要進行機構設置,根據中央和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相關指示,應將地方的礦產、土地和測繪等相關部門統一合并成某一級別的國土資源局。 第二,確定上下級的關系,上級機構領導下級機構,下級機構的一些重要事務由上級批準才能執行。部分地區的部門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制定管理體制。 第三,明確職能及編制,各級國土資源執法機構要充分明確執法職能,做好正確的決策。 第四,改變管理機構事業性質,加強經費管理。要改變國土資源管理機構的體制,把國土資源管理人員的收益與占用資源量的多少徹底分開,形成一種管好資源多獎勵的長效機制。 3.完善國土資源管理的形式 只有切實轉變國土資源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有效履行法律賦予給國土資源管理職能的部門的權利,才能推進國土資源利用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確保國土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社會經濟可持續的發展。 通過研究,筆者發現要實現資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轉變,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第一,從側重開發轉變到保護和開發并重;第二從以行政配置資源為主轉變到市場配置資源和行政配置資源并舉;第三,從微觀管理(批地、發證、收費等)轉變到宏觀調控和微觀管理相結合;第四,從事后整頓轉變到事前把關和事后整頓的相互結合。 四、結語 總而言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肩負著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重任。要完成和實現這一歷史重任,就必須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國土資源管理新體制,切實轉變政府管理職能。這是適應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要求,是實現政、事、企分開,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是保障國土資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的主要途徑和措施。 參考文獻: [1]劉志蜂.淺談我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的歷史、現狀及發展趨勢[J].浙江資源管理,20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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